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一届广西促进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199个“广西促进就业先进集体”、296名“广西促进就业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其中,我校招生就业处教师张润琳获得表彰。
张润琳老师在学校招生就业处任职就业干事,多年来一直从事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她勇于担当作为,服务一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系列重要论述,践行落实措施,开展学生就业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在推进毕业生就业、提升学校就业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任职期间,张润琳老师负责学校年毕业生就业统计管理及监督工作,学校在省级部门就业核查方面从未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学校连续19年荣获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负责报送的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就业创业人物评选入选教育部参评。她发挥自身业务优势,积极拓展就业市场,组织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校园招聘会,最大限度助力学校重点群体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同时,在落实“六保”“六稳”政策,立足部门职能等工作中,张润琳老师连续多年在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就业服务培训,明确教育部、教育厅开展就业上报工作的要求及上报工作的基本流程,上报注意事项及审核工作的相关问题,对常见毕业相关名词进行答疑解惑,帮助毕业班老师精细化就业指导服务,切实有效地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
学校近年来获得的荣誉成果,背后是学校和老师在就业工作上的不懈努力,今后,学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促就业的方针政策,坚持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创新就业工作模式,大力推进学校就业工作,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