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值满分均为150分。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
2.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笔试地点。公共科目笔试地点、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2022年7月中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一划定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10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6.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照顾加分。笔试总成绩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无法开考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要及时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本人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④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人员的岗位,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随队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口簿。
⑤在广西区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⑥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士官士兵)的专设岗位须提供户口簿、退役证件。
⑦定向招聘村“两委”干部岗位,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和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4.现场验证材料。面试前3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原件,经资格审查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5.面试内容形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可以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具体形式由组织实施部门确定。
6.面试组织管理。市直教师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市教体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市直其他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7.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
8.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9.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1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